1/31/2008

→第46期P.28「La Vie」雜誌刊登更正啟示


La Vie44期p96由程文宗撰寫之一文,第三欄「名為『FINLAND CAFÉ』的咖啡館......不管是Ball Chair或是PONY小馬椅,」乃引用自吳東龍為DECO 70期p98「在芬蘭cafe 感受Finland」所撰寫並同時刊登於吳東龍部落格「設計ㄉㄧㄢˋ報」之文字,對原文作者所造成的困擾編輯部特此致歉並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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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設計ㄉㄧㄢˋ報》的讀者好,以上是La Vie雜誌在今午二月份截稿前經我確認後的聲明版本第一時間在本部落格刊出,待雜誌出刊後也會將該頁在此再度公佈。昨晚在La Vie主編數度邀請下與程文宗先生三人會面,師執輩的程先生對於該篇文章所產生的問題與對我產生的傷害表示道歉,由於這起事件對我與La Vie雜誌都造成莫大的困擾與傷害,但La Vie雖也受其害,但顯然在把關上仍有疏失,為正視聽,經我與DECO雜誌討論過後,仍應將作者原文出處(如上)在新出刊的雜誌上進行聲明公布,希望讓一個月的事件 暫 告落幕。
經過這事件,非常謝謝許多朋友的加油與聲援,希望同業大家都能彼此監督並更尊重創作者的各種形式的創作物,讓像《DPI》這樣的事件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我也相信程文宗先生日後的創作物,會受到大眾更仔細的檢視。

事件相簿→點我

掃除陰霾,新單元《FINA看設計》就要推出囉!!

12 意見:

匿名 提到...

「引用」?

大家現在都用「引用」,代替「XX」嗎?
並且,出版社有跟原作者討論過此「解決」方式嗎?

匿名 提到...

小龍加油!

匿名 提到...

正義終於得以伸張……

信原創作者得永生!!!

匿名 提到...

+++oil

匿名 提到...

真高興看到有一個「結果」


希望更正道歉啟事,
真的可以讓出版者能夠更重視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也能夠尊重其創作者嘔心瀝血的之作。

tomic 提到...

謝謝 viz1999、查、Jason、lh和小病人
大家Add oil!

匿名 提到...

是我不夠厚道還是怎樣..
讀起來沒甚ㄇ『滿懷誠意與歉意』的感覺啊!
抄襲就抄襲,還說引用哩..
至少要說『本人誠感歉意,未來將更戒慎恐懼地致力真實原創,同時更尊重他人智財,警惕自己類似行為絕不再犯。』!!

匿名 提到...

儘管油最近很貴.....
還是要給阿龍哥加一下!
鼓勵鼓勵!

tomic 提到...

謝謝小米、ERIC,其實原本律師已經找好了,不過我想這次希望先到此為止,希望沒有下次囉,大家都把心力放在創作和玩樂上得好~~新年快樂!

引展思達 提到...

看到那幾行超小超淺藍色字體的"勘誤"啟事,我也感覺不太夠誠意與擔當,不過既然龍兄大量,留台階給人家好下,也確是一股瀟灑風範!!給大家上了一課,以後都要一樣小心別犯這樣的錯誤.
期待龍兄新作~~

匿名 提到...

就降子?!
不是一個很令人滿意的落幕...
天下文章一大抄的捷徑畢竟不是一條光明大道啊!

tomic 提到...

謝謝bond與qbb
其實這件事也告訴我自己隨時隨地要更注意自己的行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只要發生過的事情,就不可能會被磨滅,尤其現在到未來都是個網路世代,透過網路,所有的華文世界,世界的任何一個地方角落,不管是十年二十年後,這樣的痕跡,僅僅透過簡單的查詢,所有事件都猶如今天發生般的歷歷在目,共勉之~~